4月8日晚,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下文简称《目录》)公开。《目录》包括家养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种,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
我注意到,在这31个种类中,不包括狗。对于狗类,附件2中作了专门说明: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也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我谨代表我个人,坚决反对《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把狗从畜禽类管理去掉的相关条例,理由如下:
第一、中国大陆的部分地区客观上存在合法经营养殖食用狗肉的企业,并长期合法经营,比如吉林省延边地区,江苏省徐州地区,广西部分地区,浙江部分地区等。食用合法养殖的狗肉是当地居民多年传统,且当地均有成规模的肉食狗养殖基地,如果不区分宠物狗、功能性犬类和食用狗,仅一刀切的制定规则,对这部分地区风俗人情、饮食习惯和企业经营均有重大影响。甚至会致使部分企业破产倒闭,上下游企业遭受重大损失,从业人员失去生计。
第二、根据网站上传的附件里“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的表述:“(五)关于狗。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把狗从畜禽类管理的目录里去除的主要依据是特化为伴侣动物,然而事实上犬科动物中,适合做为宠物饲养的品种有限。各地频繁出现非法饲养大型犬作为宠物犬,攻击型犬导致人身伤害的事件。中国是全世界主要工业国家中,狂犬病发病率最高的国家。一刀切的认为所有犬类均属于伴侣动物,有懒政之嫌。应该明确规定什么品种的犬类可以作为“伴侣型“动物,明确指出部分犬类不适合做为宠物饲养,同时对适合食用的肉食狗应该明确规定种类,加入畜禽类进行管理,鼓励科学饲养,科学检疫。把所有犬类定义为伴侣动物,是对中国人民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狗的不负责任。
第三、《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旨在从生物安全和食品安全两个立足点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将五千年来人民群众习以为常的食用狗肉风俗纳入,有扩大立法范围之嫌。此外,狗作为法定允许饲养的动物,即应视为私人财物,所有人有权进行处置,禁止食用恐有违反《物权法》之疑。
第四、把狗从目录中取消是源于人类文明的进步这一说法,有涉嫌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所谓的”文明“,强调立足于中国国情,尊重中国传统文化,以中国自身的文明和文化为基础,从外来文化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进行逐步修正,自我提升的文明。而纵观中国传统文化,犬类均属于”三牲六畜“之列,且地位卑微,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中,没有拔高犬类之先例,翻遍成语古语词典,提及犬类,多为贬义词,相关例子,但凡经历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均可举出众多,不在此一一枚举。此番拔高犬类地位,把犬类提高到其他牲畜之上的行为,是否具有扬西方的价值观,贬自身核心传统的意味?新时代的中国青年自信、蓬勃向上,从中华之传统中吸收了取之不尽的精神财富,民族自信达到中华民族的千年高点,而西方媒体多次在公开场合看衰中国,用西方的标准对中国的国情指手画脚,强迫中国接受西方的所谓“普世价值观”,在这个时代背景下,仍然盲从西方价值体系,置中华传统和中国部分省份区域的实际情况于不顾,是否对于弘扬民族自信,振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重大不利影响?雷竞技APP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