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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因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已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 第 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 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步高”,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251,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4.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无需停牌。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 03 破申 10 号《民事裁定书》,湘潭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第9.4.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因湘潭中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3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雷竞技官网

  针对审计报告中相关事项,为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改善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 引入与公司行业相关的产业投资人。公司在进入重整后,积极引入与公司行业相关的产业投资人,2024年4月24日,已确定公司投资人15家,其中产业投资人4家,财务投资人11家(含联合体)。公司拟依托产业投资人提高线上零售能力、供应链整合能力和品牌营销优势,进行产业赋能,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2. 引入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团队对公司的超市业务进行改造,将从员工薪酬、政策机制、卖场布局、商品重整、价格优化等各方面进行系统调整,使企业经营脱胎换骨,实现市场快速恢复与发展。

  3. 推进债务重整,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继续营业,重整工作在有序推进。公司在百货、超市方面依旧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若能通过重整优化资本结构、化解债务问题、提升经营效率,则可以有效提升企业价值,可较好地保障债权人、企业职工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董事会将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推动公司采取各项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触及相关条款,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清算的风险。如公司被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相关问题,投资者可将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进行问题登记,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其负责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依据公司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决定其审计报酬。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事前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公司 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守独立性和职业道德,在约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全部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进行公告,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文同意,2015年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城百货”)100%的股权,购买日合并成本大于南城百货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商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南城百货商誉原值83,660.95万元、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9,922.17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合并南城百货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广西南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4]0318号,根据评估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城百货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44,070.00万元,账面价值43,542.70万元;南城百货零售业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46,575.00万元,账面价值81,773.51万元,因此报告期公司需计提南城百货商誉减值准备35,198.51万元。

  2、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规定,公司应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公司聘请了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4]0275号,评估采用收益法,根据评估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值为1,428,058.24万元,账面价值为1,477,639.11万元,因此报告期公司需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损失49,580.87万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部分不动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4]0276号,评估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的方法,经评估,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需计提固定资产-房产减值准备4,934.24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固定资产减值共计89,713.62万元,该金额计入公司2023年度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导致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减少89,713.62万元、净利润减少77,553.79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关联租赁。(3)关联担保(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4)关联方资金拆借。(5)其他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之“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

  2024年公司预计与湘潭产投产兴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潭产投产兴”)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关联租赁。《关于预计与湘潭产投产兴及其关联方202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巨钦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024年公司预计与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关联租赁。(3)关联担保(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4)其他关联交易。《关于预计与步步高集团及关联方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填先生、刘亚萍女士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024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不超过5649.28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关联租赁2024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不超过4236.57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关联担保(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其他关联交易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为不超过2338.98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新发生了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公告。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粮食收购;机械设备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装卸搬运;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31日,聚宝金昊的总资产为10472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 1129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7836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5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3月31日,湘潭产投产兴持有本公司86,390,395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聚宝金昊为湘潭产投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参股公司的控股企业。

  注册地: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天易生态工业园荷花中路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销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弘茂湘莲的总资产为16697.2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 714.8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661.4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3月31日,湘潭产投产兴持有本公司86,390,395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弘茂湘莲为湘潭产投产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参股公司的控股企业。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对重组的市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的投资;对国有企业改制资产进行综合开发、运营与管理;组织实施企业优化资本结构;农副产品的加工、销售;市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国企改革的总资产为85499.56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20036.95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25.64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4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3月31日,湘潭产投产兴持有本公司86,390,395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国企改革为湘潭产投产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资股东的控股企业的子公司。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房屋租赁代理服务;国有产权交易服务;以自有资产对重组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土地开发及经营;贸易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国资公司的总资产为50638.42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49044.91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83.42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2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3月31日,湘潭产投产兴持有本公司86,390,395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国资公司为湘潭产投产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商业、股权的投资;投资及财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劵、期货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物业管理;仓储保管;商品配送;农副产品加工;政策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步步高集团的总资产为509,054.62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 62,721.35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81.18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362.7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3月31日,步步高集团持有本公司199,251,438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7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产销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城镇化建设,市政建设,新农村建设,酒店经营管理,商业经营管理,房屋及柜台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会展策划与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洗衣服务;游泳、健身服务,KTV娱乐服务;汽车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办公服务,票务代理;工艺品、日用百货、鲜花的销售;物业管理及服务;物业维修;设备租赁;烘焙食品制造、甜品、熟食品及其它食品制售(包括冷饮、热饮、爆米花及其他小食);饮料及冷饮服务,食品、冷冻食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糕点、面包、散装食品、进口酒类、国产酒类的零售;卷烟零售;电话服务。(依法须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步步高置业的总资产为125,404.30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37,854.26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42,338.82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2.9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3月31日,步步高集团持有本公司199,251,438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71%。步步高置业为步步高集团子公司。

  经营范围: 商铺租赁及管理服务;商业管理顾问服务;室内外娱乐项目服务(以上项目法律法规有专项审批的,以专项审批为准;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步步高中煌的总资产为 1,095.19 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10,075.61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98.19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60.7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3月31日,步步高集团持有本公司199,251,438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71%。步步高中煌为步步高集团子公司。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步步高物业的总资产为3,090.76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520.06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39.73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4.5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3月31日,步步高集团持有本公司199,251,438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71%。步步高物业为步步高集团子公司。

  9、长沙梅溪新能源汽车交易展示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梅溪新能源”)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零配件、汽车用品、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内饰用品、品牌汽车、各种商用汽车、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的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信息化平台开发运营;新能源汽车维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上牌代理服务;汽车赛事策划;新能源巴士充电站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新能源汽车租赁;汽车批发;新能源汽车应急救援管理服务;展览服务;彩车策划、展示、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梅溪新能源的总资产为196.28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30.49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08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0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3月31日,步步高集团持有本公司199,251,438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71%。梅溪新能源为步步高集团子公司。

  经营范围: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文化艺术讲座活动的组织策划;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文化产品研发;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文艺创作服务;培训活动的组织;会议及展览服务;各类教育的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旅游管理服务;旅游规划设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场地租赁;接受委托代售演出门票;竞技体育科技服务;全民健身科技服务;体育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体育经纪;健身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体能拓展训练服务;游乐设备的租赁;游乐园(限分支机构);动物园、放养式动物园、海洋馆(限分支机构);艺术表演场馆管理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安装服务;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连锁企业管理;市场经营管理;百货、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施、服装、小饰物、小礼品、日用杂品、饮用水、宝石饰品、烟草制品、礼品鲜花、花盆栽培植物、水族器材及用品、观赏鸟器材及用品、宠物用品、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的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饮料、文化艺术收藏品、旅游户外产品的销售;广告发布服务、国内代理服务、制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梅溪欢乐城的总资产为 2,940.00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2,998.94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90.70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7.0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3月31日,步步高集团持有本公司199,251,438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71%。梅溪欢乐城为步步高集团子公司。

  经营范围:商业管理;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土地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不动产管理;市场管理服务;体育场馆管理;水上游乐项目管理;游乐场项目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富格商业的总资产为159,494.56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5,850.37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62.75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01.1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3月31日,步步高集团持有本公司199,251,438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71%。富格商业为步步高集团子公司。

  经营范围:商业管理;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土地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不动产管理;市场管理服务;体育场馆管理;水上游乐项目管理;游乐场项目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富厚商业的总资产为56,079.12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3,161.37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3.25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6.4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3月31日,步步高集团持有本公司199,251,438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71%。富厚商业为步步高集团子公司。

  1、公司拟与湘潭产投产兴关联方湖南聚宝金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购销商品行为,预计2024年购销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2、公司拟与湘潭产投产兴关联方湘潭弘茂湘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购销商品行为,预计2024年购销金额为不超过30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3、公司租赁湘潭国企改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部分物业。2024年预计国企改革发生的金额为不超过200万元。

  4、公司租赁湘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部分物业。2024年预计国企改革发生的金额为不超过150万元。

  公司拟向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出售商品及商业预付卡,预计2024年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公司拟委托湘潭金启商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启”)为公司租赁的位于湘潭市韶山西路的金海大厦负一楼、地面1-6层的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共计建筑面积为21,043.21 平方米。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确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9.94万元/月。2024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119.28万元。

  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梅溪湖分公司为公司提供商场代建、装修改造、物业等服务,预计2024年服务费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湖南梅溪欢乐城文旅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会员促销活动服务、广告位服务等,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为23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公司租赁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湘潭市韶山西路的金海大厦负一楼、地面1-6层的物业,建筑面积为21,043.21 平方米,该物业的租赁用于公司大卖场经营和培训办公之用途。2024年租赁合同变更为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34.78万元/月。2024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417.36万元

  公司租赁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位于湘潭市雨湖区莲城大道68号九华大街迷你秀场物业,面积为1295.89㎡,2024年租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0元/月/平方米,租金按季度支付。2024年预计湖南中煌发生的金额为62.20万元。

  公司拟租赁湖南步步高中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运营管理的位于湘潭市雨湖区莲城大道68号九华大街,因商铺改为自营,故面积发生变更,由519.18㎡变更为399.84㎡,租赁期限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0元/月/平方米。2024年预计湖南中煌发生的金额为19.19万元。

  公司租赁长沙富格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部分物业作为超市经营,面积15708.76㎡,租赁费为43.55元/月/㎡。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为820.94万元。

  公司租赁长沙富格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部分物业,计租面积约1032㎡,租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为80元/月/平米。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为99.07万元。

  公司向步步高置业租赁其所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梅溪湖商业地面前坪区域,方便购物体验及经营活动开展。2024年由置业公司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面积64505.9平方米,租金为6元/月/㎡,2024年预估发生金额为464.44万元。

  公司向步步高置业租赁其所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梅溪湖商业地下停车场,为本业态提供经营需求。2024年由置业公司与公司签订车位租赁合同,面积6540.9平方米,租金为2.5元/月/㎡,2024年预估发生金额为19.62万元。

  公司向长沙富厚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其所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梅溪湖商业地下停车场,为本业态提供经营需求。2024年由富厚公司与公司签订车位租赁合同,面积41149.29平方米,租金为2.5元/月/㎡,2024年预估发生金额为123.45万元。

  公司向长沙富格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其所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梅溪湖商业地下停车场,为本业态提供经营需求。2024年由富格公司与公司签订车位租赁合同,面积132644.61平方米,租金为2.5元/月/㎡,2024年预估发生金额为397.93万元。

  湖南如一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向长沙富格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梅溪大街商铺,面积295平米,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23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4日,租金60元/月/平米,物业费20元/月/平米,2024年预计发生额28.32万元

  公司租赁长沙富格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写字楼(写字楼6楼、10-13楼及4层半层、1层多功能会议厅)物业,计租面积约12854.69㎡。2024年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 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80元/月/㎡(含16元/月/㎡的物业费)。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为1234.05万元。

  公司的商务卡可在湖南梅溪欢乐城文化经营有限公司结算,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为不超过10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梅溪大街项目于2021年7月由步步高集团全资子公司长沙富格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富厚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公司与长沙富格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梅溪项目街区物业管理协议》,提供物业服务,面积为57431.36平方米,服务费为5元/㎡/月,期限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为114.86万元。公司与长沙富厚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梅溪项目街区物业管理协议》,提供物业服务,面积为47061.16平方米,服务费为5元/㎡/月,期限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为94.12万元。

  公司为湖南梅溪欢乐城文化经营有限公司代收付水电费,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为250万元。公司为湖南步步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代收付水电费,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为150万元。公司为长沙梅溪新能源汽车交易展示中心代收付水电费,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为50万元。公司为长沙富格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付水电费,2024年发生金额为900万元。公司为长沙富厚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付水电费,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为 650万元。公司为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部代收付水电费,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为3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规模和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325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步步高公司2023年度合并净利润为-18.82亿元,营业总收入比上年下降64.54%;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86.76%,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126.53亿元,流动负债中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合计62.89亿元。2023年10月26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步步高公司司法重整,目前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步步高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继续营业。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步步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增强自身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借助自身及多方力量减轻流动性压力,保障企业的持续经营。

  1. 引入与公司行业相关的产业投资人。公司在进入重整后,积极引入与公司行业相关的产业投资人,2024年4月24日,已确定公司投资人15家,其中产业投资人4家,财务投资人11家(含联合体)。公司拟依托产业投资人提高线上零售能力、供应链整合能力和品牌营销优势,进行产业赋能,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2. 引入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团队对公司的超市业务进行改造,将从员工薪酬、政策机制、卖场布局、商品重整、价格优化等各方面进行系统调整,使企业经营脱胎换骨,实现市场快速恢复与发展。

  3. 推进债务重整,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继续营业,重整工作在有序推进。公司在百货、超市方面依旧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若能通过重整优化资本结构、化解债务问题、提升经营效率,则可以有效提升企业价值,可较好地保障债权人、企业职工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董事会将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推动公司采取各项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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