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新闻办的数据统计分析,截至2023年,东盟(东南亚国家联盟)已连续4年保持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截至2023年,东盟包含了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缅甸、越南共10个成员国。目前的东南亚国家[1]中,东帝汶于2022年申请加入东盟,有望成为第11个成员。今天我们结合这11个东南亚国家的商标保护现状,来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了解出海东南亚的企业,应该怎样提前规划商标布局。
近期缅甸和越南对商标法进行修订后,最新的东南亚11国商标申请流程如下图所示,供大家查阅。目前东南亚国家中,仅东帝汶当前仍采用警示公告制,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商标所有权人的商标信息,声明所有权,从而对第三方形成公示和警告作用。其余10国采用注册申请制对商标进行保护。
目前有泰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缅甸、文莱此6国采用类似中国的先审查后公告的制度。顺利情况下,较快拿证的国家是菲律宾、新加坡,而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文莱则申请周期相对较长。商标所有人在布局时,可据此合理规划好申请时间。如各国申请时间有先后之分,则建议商标所有人利用好优先权,降低被第三人抢注的风险。
印度尼西亚,越南,老挝此3国目前采用“公告前置”程序。公告前置的比较对象,是中国大陆的商标审查程序。此3国的公告程序,被“前置”到商标申请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之间,但就具体的异议审查而言,此3国也有差异。
印尼的异议审查会有单独的异议决定下发,此决定为终局性的,无复审或上诉途径。越南自2023年1月1日起申请的商标,采用公告前置程序,但与之前审查类似的是,如在公告期内有第三方发起异议,其异议审查合并至实质审查一并进行。老挝审查员针对异议申请,如认为异议理由充分,会直接下发决定;如否,则下发通知告知商标申请人在60日内进行异议答辩,申请人不答辩则视为放弃注册申请。
与老挝的异议答辩程序要求相似,采用“公告后置”程序的柬埔寨,如商标申请人在规定的45天答辩期限内未进行答辩,则按规定审查员有权直接下发通知判定该申请人放弃公告商标。
目前除东帝汶外的其余10国,商标所有人可依据本国商标法递交商标申请。各商标主管当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商标,会准予注册并下发注册证。菲律宾,老挝和缅甸从注册日起算有效期,其余7国从申请日起算有效期,商标保护期均为10年。
商标所有人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递交申请,除商标的基本信息外,泰国,缅甸,柬埔寨目前对申请人所签字的委托书有公证要求。针对中国申请人而言,在泰国和柬埔寨,目前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加盖商事证明专用章的公证委托书,即可正常办理申请。在缅甸,目前商标局当前倾向于不接受CCPIT提供的委托书,而需要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请申请人特别留意这些影响商标申请的特殊要求。
近年来,随着各国推进办公自动化,商标主管当局下发电子商标注册证成为趋势。此举既节约了申请成本,又能省去注册证书下发及寄送的时间差、快递丢失风险,可谓是一举多得。目前,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四国已采用电子注册证。
当前马德里体系包含130个国家,东南亚11国中有9个是马德里成员,具体情况请参见下表。
说明:指定规费币种为瑞士法郎(CHF),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有CHF653基础规费(指定颜色为CHF903)
在马德里体系的原属国拥有或申请有本国商标,即可递交马德里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主管当局WIPO仅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WIPO对符合条件的国际申请下发国际注册证。而指定成员国是否批准商标申请,是由各成员国的商标局审查而定,互不影响。如上述马德里9个东南亚成员国,最终商标核准注册,通过马德里申请途径并无单独的注册证下发。
通常情况下,马德里指定国家的核准通知/默认核准通知在文件形式上与单一途径申请的注册证书差异较大。如商标所有人需要在线下店铺展示注册证书,或者在商标纠纷中提供注册证明,比之常规的注册证书,商标所有人会需要向相关部门或代理商解释二者的异同,实践中可能会带来诸多不便,甚至影响正常权利的行使。
东南亚国家目前还未成立或加入类似的组织,故当前东南亚国家的商标申请,无区域性组织商标申请途径。目前能进行区域性组织商标注册的,仅有欧盟,比荷卢联盟(Benelux),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前述组织成员国签署的知识产权协议,提供商标保护。
中国与东南亚经贸往来频繁,且华人华侨较多,中文在东南亚的识别度较高。商标所有人如欲基于品牌在国内的知名度进一步开拓东南亚市场,可以在东南亚国家对中文商标进行注册保护。
目前已知越南倾向于不接受纯中文商标注册,有较大概率下发官方审查意见,如能提供证明表示该申请商标有显著性,实践中有通过复审成功核准注册的中文商标在先案件。一般情况下,商标申请人可结合英文,拼音或图形与中文进行组合商标申请。
在新加坡,马来西亚这两个居住华侨华人人口较多的国家,当地商标局还接受系列商标申请,商标所有人可将中文简体和中文繁体作为一个系列商标进行申请,以尽可能全面的保护商标。
在海外,中文商标一般被视为图形商标进行审查,故中文简体和中文繁体商标在审查时,有可能被视为两件不同的图形商标申请。对于中文商标而言,如繁简体不一致,可考虑对繁体也进行保护。
东南亚国家,例如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有自己的官方语言,商标所有人在本地市场渗透时,可考虑在此类非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申请选定中文或英文对应的本地语商标,以更好满足本地化需求。
一些知名的海外企业,尤其是化妆品等快消品牌,在进入中国市场时,都有对应的中文品牌,就是成功的本地语商标申请先例。中国企业在进军海外市场时,也可以参照这些企业的做法,提前申请对应国家本地语商标。
泰国的商标审查相对较为严格,3个或以下简单字母申请的商标,容易被官方认为缺乏显著性而下发审查意见。在审查时,泰国商标局审查员会依据商品或服务的关联性进行跨类审查。举例,如果企业未及时在第35类申请某手表的批发和零售服务,则企业在申请第14类手表类商标时,即有可能遭遇官方跨类引证驳回。
越南商标局不接受相同商标的重复申请。如商标所有人此前为方便管理,通过马德里指定越南申请过某商标,后期如考虑到需要注册证书,而再次以单一途径申请该商标于相同商品上,则审查员会下发审查意见。因此,建议商标所有人提前考虑好要布局的商标,或者对在先申请的商标进行设计,以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东南亚国家中,菲律宾和柬埔寨两国目前均有使用要求。商标所有人需按规定将已注册的商标,及时投入商业使用,按期递交使用声明&证据,以维持商标效力。
相关详情,可参见作者的另一篇文章-?对于要布局菲律宾和柬埔寨的企业而言,建议有使用规划时,按需布局。
随着中国企业“大航海时代”的到来,在“一带一路”战略政策利好前提下,中国企业在东南亚的商业模式,俨然已在众多行业——如新茶饮行业,宠物用品行业等,被快速探索出一条合适的发展路径。
企业出海,商标先行。在商标依申请注册而获权的主流背景下,提前进行布局商标,可有效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东南亚国家商标保护制度各有特点,企业提前规划好布局策略,可以尽量降低本区域的商标风险,下一步,就可以集中精力研究下一个出海新市场啦。
[1] 本文提及的东南亚11国的信息来源为作者写作前在的检索结果,此信息有可能变化或更新。本文旨在讨论该11国的商标情况,如对地理信息说明有偏差,敬请谅解。
刘琴自2011年加入华进以来,一直从事商标业务,处理了大量国内外商标确权、维权事务,尤其擅长处理驳回、异议、撤销等疑难及综合性商标评审案件,多次替客户成功取得商标权,也曾代表多个国际知名企业成功进行全球商标转让洽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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